根据台湾政府新制,超过8万台币(月销售额)就必须立即向国税局办理税籍登记并报缴税款(5%的营业税),如果没有及时交税的需要补交5%税收+2.5%的罚款。反之,依据现行一般营业人课税标准,每月销售额如果未达8万新台币者,暂时可以免向国税局办理税籍登记。
注:销售额是由卖家卖出的第一件产品算起,通过网络交易而来,交易资料明确。因此,卖家必须提供交易明细资料,供国税局核定该卖家的销售额。以下为2023年1月1日新制“税籍登记规则”
该新制生效日期为2023年1月1日,如果卖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妥税局登记,需要在2023年1月1日-15日办理变更登记增列网络销售应登记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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